2021-11-09 17:18:03
1
第一次见到赵蓉蓉,是在她被强奸的当天晚上,2016年8月17日,中元节。
当晚1点27分接到赵蓉蓉本人的报警,称自己在理工学院后山上,被人强奸,而且强奸她的人还在现场。
理工学院后山又叫红岭,学校内部的一个山包,杂树丛生。
梁耀球领着我们刑侦组3个人,加1个值班女警,冲出派出所,开车飞驰。预判现场很可能有伤者,半路打了120。
对讲机里听到分局值班副局长程勇在调度人手,声音急促,刑警队的刑技和法医已经出发。
派出所离理工学院3公里,我们到达时已经有两台深夜巡逻的铁骑在校门口,闪着警灯,门卫正在开大门。
我们的车直接往里开,向右绕过几栋教学楼,停在后山下面。
我问梁耀球,等不等程局,梁耀球说不等。大家打手电,掏枪,上膛。
我用手机拨打女孩的报警时的手机号码,一个微弱的铃声在偏左的树林深处响起,我们扑了进去。
在五六束警用手电筒的强光照射下,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抱着膝盖,坐在树林深处的杂草里低头哭泣,浓密的长发遮住了脸。
我们走近,女孩抬头,一张白净的脸庞,衣服被撕开,乳罩歪斜在一旁,脖子和前胸糊满暗红的血液,白和红在强光照射下异常鲜明。
女警问,伤在哪里?
女孩抬手,指向右侧。
手电光照过去,远处草地上躺着一个男人,捂着脖子抽搐,双脚踢腾。走近看,男人捂着脖子的手指中间,赫然插着一根树枝,手指缝隙冒出一堆深红色的泡沫。他的裤子褪到膝盖,露出浓密的阴毛和中间耷拉着的阴茎。
刑警队和120同时赶到,程局指挥把男人送去医院抢救。女孩没有受伤,带回派出所调查。
派出所询问室。
我和梁耀球在里面等,女孩被带去提取身上的血液样本和阴道分泌物。
我说,典型的强奸和正当防卫。
梁耀球说,嗯,看样子是。
妈的,该死的强奸犯,活该,我咬牙切齿,脑子里浮出那张白皙的脸。
女警把女孩带进来。
她的连衣裙换成了T恤和七分裤,血迹也已经清洗掉。目测她身高大约1米68,匀称而挺拔,像是学过舞蹈或经常运动。她抱着手臂缓缓坐下,脸色苍白,嘴唇紧闭。
别紧张,慢慢跟我们说,我们不会冤枉好人,也不会放过坏人,我用最温柔的语气说。
那个人死了吗?女孩轻轻问。
还在抢救,我说。
她看了我一眼,我突然发现她睫毛特别长,就算在哭得红肿的眼睑上,也弯曲上翘得让人瞩目。
我说,别担心,我们从头说起。
赵蓉蓉的陈述:
我叫赵蓉蓉,27岁,湖南省娄底市凉水湾镇人,深圳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大三学生。
因为准备考研,最近学习都很晚。今天宿舍的空调坏了,教学楼后面的凉亭有路灯,我就去那里看书。
一开始也有其他同学在,到了11点多,他们陆续走了。
到了12点多,突然有人捂住我的嘴,用力把我往凉亭后面的山上拖。我拼命反抗,但对方力气太大,还是把我拖进了树林。
在你们找到我的位置,他压在我身上,掐着我的脖子,说如果再乱动就要杀了我。我很害怕,被他掐得喘不上气,没办法呼救。
他一只手拉起我的裙子,把我的内裤扯掉,然后他自己也脱了裤子,就进到了我里面。我很痛苦,不停推他,他更用力地掐我,后来我就没有力气了,手摊在一边。
我感觉右手摸到了一根树枝,这时他正好在做最后的抽搐,我趁他没注意,拿起树枝朝他的脖子猛刺过去,感觉刺得很深。他叫了一声,血从脖子里喷出来,弄了我一身。然后我就爬到旁边,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报警,看他没有再起来,就在原地等警察了。
我做完笔录,又拿几个旁证笔录看了一下,分别是学校保安、赵蓉蓉室友和当晚去过凉亭的几个学生的陈述,跟赵蓉蓉说的都对得上。校方给赵蓉蓉在附近酒店开了房,让她的一个室友陪伴,离开了派出所。
早晨5点多,天已经发蓝。我走到派出所大堂外面的空地,点上烟,深吸几口,很不情愿地拿起手机,关心一下医院那个人的死活。
守在医院的同事告诉我,嫌疑人送进医院半个小时就宣告死亡,殡仪馆已经把人拉走,市局法医上午尸检。
嫌疑人叫陈葵茂,41岁,是学校内部小超市的杂工,平时做些搬搬抬抬的事情。
下午拿到尸检报告,死者陈葵茂颈部被粗约15mm的樟树树枝,从左侧刺入,深度57mm。左侧颈动脉挫裂伤,创口7mm;喉管挫裂伤,创口4mm;声带穿刺伤,创口5mm。初步判断为急性失血导致死亡。
2
嫌疑人陈葵茂死亡,经综合比对各类证据,分局认定赵蓉蓉刺死陈葵茂为正当防卫,不予立案。我写完综合情况说明,这件事就告一段落。
一周后,学校对赵蓉蓉进行了心理干预,判断符合继续就读条件,允许回校。
赵蓉蓉本人提出了两个要求,一是不要通知她在湖南老家的父母,这个自然得到各方同意,让受害人免于二次伤害,是公安机关和校方的责任。另一个,她请求公安机关为其改名。这个也很好理解,一个年轻女孩,改名能让她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少背负些伤痛。于是分局研究同意,让户政中队调取赵蓉蓉在理工学院的集体户口,为其改名,并办理的新的身份证。从2016年11月起,理工学院会计系没有了赵蓉蓉这个人,取而代之的是叫赵雨晴的女孩,新名字大概是雨过天晴的意思。
我对赵雨晴的兴趣最初并不是来自于她反杀强奸者的行为,虽然很少有女孩能做到这样,也不是来自于她苍白秀美的面容和修长挺拔的身材,而是她在派出所说出的那个户籍地址,湖南省娄底市凉水镇。
听到这个地址时,我心脏猛跳了几下,如此熟悉的地方。我在那里出生、成长,直到小学四年级,父母带着我仓皇离开,南下深圳。
于是,在繁忙的日常工作中,我时不时会想起3公里外校园里,那对有着长长的弯曲睫毛的大眼睛。大概这种美丽和痛苦纠缠的事物,天然对我构成巨大的吸引力,让我自虐似得无法释怀,特别是在深夜偏头痛袭来时,梦里惊醒的第一个念头,就是要去理工学院看看。
作为派出所民警,去看看的机会当然非常多,最合理的就是案件回访。先是装模作样地找到分管保安的副校长,宣教一番排除安全死角的重要性,然后去后山参观一轮新建起的围墙,以及新安装的路灯和摄像头,最后提出要见一见受害人。
来到校长办公室时,赵雨晴扎着马尾辫,穿一件浅绿色薄毛衣,下面是淡蓝色牛仔裤,粉红运动鞋,两只雪白的手扣在一起,拘谨地坐在我对面,低声说,领导好。
我说,我不是什么领导,年龄应该比你还小两岁。
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说,哦。
我说,今天来是想了解一下你最近的情况,希望你不要为以前的事有什么负担,一切都要向前看。
她说,知道。
我忍不住对她年龄的好奇,问道,你的年龄比同届的学生好像大一点。
她抬起头,直视我,眸子黑得发亮,她说,我是通过中专考到这里来的,中间停了几年。
难怪,我搜肠刮肚地继续说了些不咸不淡的套话,她都简短地回答,并不再看我。
很快谈话结束,我悻悻地回去了。
往后,我每隔一两个星期都会往理工学院跑一趟,多数是休息时间,有时能见到她,有时见不到。时间长了,我发现她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人,背着书包也好,拎着热水瓶也好,总是独来独往,不像其他女生爱扎堆。对我的经常出现,她表现冷淡,可能因为我警察的身份,我说什么她都礼貌性地回应,但脸色就像深圳冬天清冷的空气一样,不刺骨,却丝毫没有暖意。
其实我并不了解自己想干什么,这是一种单纯的吸引,我丝毫不觉得那晚她被强奸的事情影响了她在我心中清丽的形象,甚至她所承受的苦难更确切地加深了我想与她同路而行的愿望。但是,我明确知道这不是爱情,我所做的也不是追求,而是一种靠近、了解、感知的冲动,说白了,就是好奇。
很明显,赵雨晴想阻止我的好奇。
校园的寒假很快来临,我打听到赵雨晴留校过年,而且是第三次留校,也就是说她过年从来没回去过。
正当我再次准备去学校找她时,有个女生来到了派出所。这个女生我见过,是那晚学校派去陪赵雨晴住酒店的人,一个脸上有青春痘的胖女孩。我从办公室出来,在派出所门口见到她,她递了张纸条给我。我打开,上面用娟秀的字体写着:彭警官,谢谢你的好意,请以后别再来找我,拜托!
我感觉心里空落落的,什么也说不出来。女孩转身走了几步,又转回来,对我说,感谢你善待赵雨晴,她很可怜,现在正在全力备考,再也经不起折腾,希望你理解。如果……你真心喜欢她,等明年她考完吧。
我茫然地看着她,说,哦。
她笑了一下,看了看派出所的门牌,若有若无地说,也感谢你的单位,给了她再次改名的机会。
3
我几步冲进内勤室,对女内勤大声说,赶快查一下,赵雨晴的曾用名记录。
内勤麻利地调出了赵雨晴的户籍资料,在曾用名一栏显示:1、赵婷婷,2011年8月17日,改名为赵蓉蓉,改名单位,广州市白云区新城派出所;2、赵蓉蓉,2016年9月3日,改名为赵雨晴,改名单位,深圳市龙山派出所。
我脑子轰地一下炸了,剧烈的头痛像烟花在脑子里爆开,肺部被巨力压住,喘不上气来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不要像我想的那样!
我找到师傅梁耀球,把赵雨晴的户籍资料递给他。
他看了半晌,拍了拍我的肩膀,说,明天去趟广州吧。
等不到明天,我当天下午跟分管刑侦的副所长做了简要汇报后,驾车直奔广州。
毕竟在广东警官学院呆了4年,在广州找几个同学很容易。有同学在白云公安分局指挥中心,他帮我对接上新城派出所。
派出所大楼立在三元里大道和白云大道的交汇口,没有院子。我到达时天已经暗了下来,派出所值班组长接待了我。
我直接问组长对2011年7月一个叫赵蓉蓉的女孩有没有印象,他说太有印象了,赵蓉蓉是当年一宗大案的事主。
我问,什么案件?
他说,强奸。
我问,然后呢?
他说,反杀。
半个小时后,我拿到新城派出所的档案。
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
刘成勇涉嫌强奸一案,由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于2011年7月25日立案侦查,2011年7月26日破案,犯罪嫌疑人于2011年7月25日归案,并于2011年7月27日死亡。通过侦查和讯问,已侦查终结,现将案件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
犯罪嫌疑人刘成勇,男,1975年出生,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临水镇刘家沟村人,汉族,初中毕业,系白云区尚盈制衣厂工人。
二、案件来源及侦破经过
犯罪嫌疑人刘成勇涉嫌强奸一案,由尚盈制衣厂保安张达成举报至我局新城派出所,经领导决定,由新城派出所负责侦查。我们根据举报、现场勘察、现场访问、摸底排查情况,确定该案系刘成勇所为,并于2011年7月25日凌晨1时37分将刘成勇抓获。由于抓获时刘成勇颈部被刺伤,当晚即送往白云区人民医院抢救。后刘成勇于2011年7月27日上午9时16分死亡。死亡原因为急性大出血导致多脏器衰竭。
三、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实
经调查,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成勇于2011年7月24日23时许,在工厂仓库搬完货物后,看到仓库管理员赵婷婷仍在加班,遂独自一人在厂房内徘徊,待工友离开后,进入仓库与赵婷婷搭讪,并于23时45分离开仓库,在厂房外抽烟后,再次进入仓库,趁赵婷婷不备,将其拖拉至仓库内部存货区,实施强奸。过程中,赵婷婷拔出工衣口袋里的圆珠笔,对刘成勇的颈部猛刺3下,导致刘成勇颈部动脉破裂。后赵婷婷报警,并呼叫工友到场,将刘成勇送往白云区人民医院抢救。
四、认定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分析
(一)综合被害人赵婷婷陈述,现场监控录像,尚盈制衣厂员工证言,刘成勇犯罪事实成立。
(二)经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现场勘察,提取了刘成勇精液、血迹样本,赵婷婷使用刺伤刘成勇的圆珠笔,以及赵婷婷反抗形成的伤痕等证据,证实刘成勇犯罪事实成立。
(三)经广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,从赵婷婷阴道内提取的分泌物样本,内含犯罪嫌疑人刘成勇的精液成分。
五、需要说明的问题
(一)经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认定,赵婷婷刺伤刘成勇并导致其死亡的行为,系被强奸过程中的正当防卫,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(二)因犯罪嫌疑人已于2011年7月27日死亡的事实,本案已作相应的撤案处理。
六、对案件的处理意见
综上所述,犯罪嫌疑人刘成勇于2011年7月25日1时许,对赵婷婷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成立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,涉嫌强奸罪。因犯罪嫌疑人刘成勇已于2011年7月27日死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,呈请侦查终结。
妥否,请批示。
广州市白云区新城派出
(两名以上侦查员亲笔签名)
2011年7月30日
看完这份报告书,我心情沉到了谷底,这个赵雨晴,或者赵蓉蓉,赵婷婷,到底是个什么人?
我又问组长她改名的事。
组长说,案发后,赵婷婷主动要求改名,分局领导研究后,为了保护受害人,同意为其改名为赵蓉蓉。
4
回到深圳,我立即向所领导汇报了情况,程勇副局长召集刑警队和龙山派出所刑侦组开会研究,大家一致认为不能排除赵雨晴有故意杀人的嫌疑,决定由龙山派出所立案侦查,当晚即把赵雨晴带回派出所,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,作为嫌疑人进了讯问室。
赵雨晴的供词:
我叫赵雨晴,女,曾用名赵婷婷、赵蓉蓉,27岁,湖南省娄底市凉水湾镇人,深圳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大三学生。
我曾于2011年7月在广州市白云区新城镇尚盈制衣厂工作时,被同厂的员工刘某强奸,在他强奸我的过程中,我用随身携带的圆珠笔刺伤了他,后公安局认定我是正当防卫,没有追究我的责任,还帮我把曾用名赵婷婷改成了赵蓉蓉。
2011年8月我离开广州市,来到东莞市寮步镇打工,在一家汽车美容店做前台,后来又换了几份工作。
2013年我考上深圳理工学院,进入学校学习。
2016年8月,我在深圳理工学院后山被一名陌生男子强奸,我用在树林里随手获取的树枝刺伤其颈部,导致他死亡。后公安机关认定我是正当防卫,没有追究我的责任,再次帮我把名字从赵蓉蓉改成了现在的赵雨晴。
以往的详细经历?需要说吗?好吧。
我出生在凉水湾镇铁帽山煤矿,父亲是煤矿工人,母亲在市场卖鱼。我在煤矿子弟学校读到初中毕业,后跟随母亲卖鱼。
我父母很迷信,喜欢跟煤矿附近农村的道士、神婆交往,经常参加一些人家的婚丧嫁娶,主要是丧事。19岁时,一个老道士到我家提亲,他跟我父母很熟。当时我已经有了喜欢的男孩,坚决不同意这桩婚事。不知道父母得到了什么许诺,死活要我嫁过去。
2009年的时候,我喜欢的那个男孩因为误杀罪,坐牢了。我心很灰,就嫁给了那个道士的儿子。
过了一年我怀孕了,到5个多月的时候,男人突然提出来要去看男女,把我带到医院照B超,结果是个女孩,男人就强逼着我做了引产。
引产后我输卵管堵塞,怀不上孩子,他们家对我的态度变化很大,经常打我,男人还强暴我。我实在受不了,在一次男人强暴我的过程中,我就……我就捅了他一刀,脖子,把他捅死了。
公安局也认定我是正当防卫,很快把我放了,我就去了广州打工。
这段供词听得我心里发毛,又一条人命!
分局根据赵雨晴的供述,更加认为她有故意杀人的嫌疑。为了深入了解相关情况,分局派我去湖南出差,去那个我记忆中的地方,铁帽山煤矿。
2017年2月16日,我来到凉水镇派出所,同行给我看了当年的案卷,跟赵雨晴说的基本吻合。我又到铁帽山煤矿,找到了赵雨晴的父母,大概说了一下情况。赵雨晴的父亲一直不说话,她母亲哭着说,早就没这个女儿了,她是个不吉利的人。
又走访了当年赵家的几个邻居,他们都夸赵雨晴漂亮、懂事,小时后学习成绩好,又帮母亲看鱼档,不怎么说话,但很乖巧,出嫁后的经历很惨,实在让人心疼。
有个大妈回忆,说,婷婷啊,那时虽然小,干活却非常麻利,特别是帮她妈妈卖鱼的时候,杀鱼的刀法,又快又准!
5
2017年2月23日,龙山分局正式对赵雨晴以故意杀人罪提请逮捕。7天后,检察院批准逮捕。2017年7月5日,市中院不公开审理赵雨晴故意杀人案。
我来到了南山区深云路10号。
审判长宣布开庭,带被告人赵雨晴上庭。两个法警押着赵雨晴从法庭的右侧门进入。
依然是那个苍白秀丽的面容。乌黑的秀发紧紧拢在脑后扎成马尾,微低的头和双眼显得两副卷曲上翘的睫毛更加修长,紧闭的两片薄嘴唇无色而冰凉,下巴比去年夏天时略显尖细,少了圆润的弧度,却多了冷峻的骨感。身材依旧挺拔,就算印着“深看”的橙色号服,也掩盖不住她的健美。不过,更引人注目的,是她那双白皙手腕上戴着的金属手铐,泛着森然的光泽。
庭审过程比想象中简单。
法庭调查阶段,赵雨晴对两宗强奸案和一宗婚内强奸案的过程记忆清晰,陈述准确;对在三宗案件的强奸实施过程中,用不同工具刺伤嫌疑人的颈部,导致三人同样颈动脉破裂,急性失血过多死亡的事实,记忆清晰,陈述准确;对三次刺伤对方,都在其排出精液过程中的事实,认同但不认为有主观故意做出上述选择。
辩论阶段,无论公诉人怎么问细节,赵雨晴都能给出明确的回答,但只要问到这三宗案件的关联性,就给予完全和彻底的否定,并做出坚定的回应,这三宗都是独立、偶然、突发的案件,作为受害人,特别是被强暴的女性,自己不可能有任何提前的预设。
赵雨晴陈述:
我无罪,但不祥。或者法院给我一个囚牢,或者我进入自己的囚牢,我都心甘情愿。
最后法庭宣判,没有证据表明,赵雨晴遭遇的三宗强奸案具有任何关联性;没有证据表明,赵雨晴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将施暴者刺伤致死,以及伤口位置的一致,具有任何关联性;没有任何证据表明,赵雨晴在选择刺伤施暴者的时机时,即施暴者排出精液的过程中,有任何主观故意。赵雨晴作为一名普通女性,在多年的人生经历中,悲惨地遭到三次施暴,值得同情,其奋起反击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,法庭不认定其有罪。故本庭判决赵雨晴无罪,当庭释放。
当审判长读出这段话时,我在旁听席看着赵雨晴的背影,她没有因为其中任何一个字而动一动身体,哪怕最能反应人的情绪的脖子和肩膀,都纹丝不动。法警给她打开手铐后,她缓缓地向右转,轻飘飘走出了法庭的侧门。我最后看到的是她白皙的脖子和乌黑的马尾辫。
至此,我再也没有见过她。
并且,我努力地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她。
6
2018年4月,我去参加一个市局组织的审讯技法培训,住在市警校的单身宿舍。
老旧的宿舍里蚊子多,没有蚊帐,空调像风扇,我被咬得睡不着。
辗转间我想到一个办法,把床挪移到空调下,我侧躺在床上,把空调风开到最大,吹我的背。这样一来,蚊子们就没法在我背后立足,全都飞到我的正面。我兴奋地张开蒲扇大手,噼噼啪啪地把在我面前飞来飞去的蚊子拍扁,越拍越娴熟,一拍一个死,沾了一手我自己的血。
在用巧妙的方法消灭蚊子的过程中,我看着自己的手掌,突然想起了大学里的赵雨晴,工厂里的赵蓉蓉,菜市场的赵婷婷,想起了那个卖鱼的女孩,以及她那足以帮助大人的,让人惊叹的刀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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